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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青年教师结合本职工作攻读博士学位是提高教师队伍业务水平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。为便于各院(系、所)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现提出如下意见: 一、 各院(系、所)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深造要作好统筹规划,根据工作需要和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,择优选拔,有计划有步骤地作好安排。 二、 已获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可通过三种途径获得博士学位,即在职攻读博士学位、论文博士生及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。其具体要求和办法见附表。 三、 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期间,学习所占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0%,日常承担的教学、科研及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安排,不兼任普通博士生的“三助”工作,其工资待遇及住宿安排等仍在所在院(系、所)按青年教师管理,不转入研究生院。 四、 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(含论文博士生),学校收取费用4000元,一次或分二次缴清,本人负担20%,所在单位负担80%,可从横向经费、对外服务收入、基金收入中开支。该款项由研究生处收齐后,全部转交预算内,仅用于课程学习及日常管理费,其进行学位论文工作、答辩等所需各项费用由原单位自行解决。 五、 院(系、所)每年暑假前根据师资培训计划,按春、秋二季确定选派名单,并报研究生院。在每年春、秋二次博士生招生时,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。 六、 青年教师在职学习获得博士学位后,应继续在校工作至少3年。 七、 青年教师被录取为在职博士生,应和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书,内容包括学习时间、工作要求和获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在校工作年限等。 获得博士学位的三类情况表 | |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| 论文博士生 |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 | | 申请条件 | 1. 已获硕士学位 2. 工龄2年以上 | 1. 已获硕士学位 2. 工龄5年以上 3. 业绩显著,已具有接近博士学位水平成果 | 1. 已获得硕士学位 2. 在获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. 获得重要科研成果或在刊物发表有论文或有专著 | | 审批与 报名 | 本人申请,经系主任审批,报人事处,到研招办报名,报名费50元 | 同左 另资格评审费100元/人 | 经本单位同意报名 | | 入学考试 | 统一考试或免试业务课一或二门(外语不免试) | 1. 统一考试或免试或部分免试 2. 本人作学术报告 3. 校专家组评审 | 不要入学考试 | | 课程学习 | 同一般博士生要求 | 政治课免修,但要求写哲学论文。经申请可免修外语基础部分。其它同一般博士生要求 | 同一般博士生要求 | | 论文 | 结合科研工作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或工程开发研究 | 同左 | 同左 | | 学籍与年限 | 在研究生院注册,有正式学籍学习年限3—5年 | 可注册或不注册,注册者须在校半年以上 学习年限2—3年 | 没有学籍 | | 经费 | 1. 4000元/人(对校内) 2. 1.5万元/人(对校外) | 1. 4000元/人(对校内) 2. 5000元/人·年,需提供住宿者,另收住宿费1200元/人·年(对校外) | 申请学位需交付申请费3300元,要旁听课和跟导师搞科研协作另外收费 | | 文凭 | 达到培养要求,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| 注册者同左不注册者只发学位证书 | 课程考试达到要求,论文答辩通过授予学位,发学位证书,不发毕业证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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