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报名表下载 核心期刊 为了提高公、检、法、司、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理论和学术水平。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,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,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法学在职博士生课程高级研修班。 一、培养目标 为我国法学战线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,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。 二、报名条件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从事司法或政府法制工作,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。 2. 硕士研究生毕业;或已具有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,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,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在职人员。 三、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 学制一年半。自学与面授相结合。面授集中在北京学习,自学由导师指导学习,并进行专题研究。 四、教学安排及学术研究 1.按照在校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,聘请博士生导师授课。 2.为学员提供学术研究的交流平台,安排导师指导学员进行专项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。 五、主要专业方向与课程设置 主要专业:法学理论、法律史学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诉讼法学 公共必修课: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、第一外国语。 专业必修课:中国行政法学、中国行政诉讼法学、法理学、法律史学。 选修课:法理学专题研究、宪法学专题研究、民法学专题研究、 刑法学专题研究、诉讼法学专题研究 科研论文:学习期间要撰写两篇科研论文,每篇字数不能少于五千字。 六、课程结束 完成法学博士生的培养计划,经考试合格,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生课程高级研修班证书。 七、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在职学员共30名。 八、收费标准 学费3.5万元。 咨询电话:010-59796680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
| 报名方式:咨询电话:010-59796680 传真:010-64417191 您也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在线报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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